太原力推空气能,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创新应用试点
近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以“光伏+储能”为重点,推广“光储直柔”、蓄冷蓄热等技术应用,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中,因地制宜尝试太阳能光伏、光热、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创新应用试点,积极解决供暖、制冷、照明、通风、生活热水、炊事和物业、园林、环卫、交通设备充电等用能需求,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立项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用能结构。
部分实施方案如下:
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30年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低碳建造等水平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城市、县城和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低碳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绿色建造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一)构建城乡低碳集约发展格局。以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牵引,融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推动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坚持“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新建住宅建筑宜低于80米,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
(二)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更新行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供热、供水、供气、排水等老化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到2030年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积极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优化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30%。
(三)强化城市绿化网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公园城市,优化绿化规划控制,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实施绿化提质改造行动,推动现有公园、交通沿线改善植物群落结构,提高绿地固碳效益。
(四)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全市居住社区建设水平。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促进零碳社区技术体系研究,探索零碳社区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居家养老、家政、托幼等多领域延伸,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新风尚。推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促进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优化分质供水,热水系统和高品质直饮水入户。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五)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公共建筑和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区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标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筑比例达到30%);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及有条件的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六)推行绿色低碳建造。继续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优先采用钢结构,鼓励建设钢结构住宅,稳步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5%。
(七)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既有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在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以“光伏+储能”为重点,推广“光储直柔”、蓄冷蓄热等技术应用,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中,因地制宜尝试太阳能光伏、光热、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创新应用试点,积极解决供暖、制冷、照明、通风、生活热水、炊事和物业、园林、环卫、交通设备充电等用能需求,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立项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用能结构。积极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三、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八)推进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优化用地指标分配方式,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县城“营建要则”落地实施。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加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建设。
(九)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保护乡村生态田园格局,合理布局乡村居民点,传承传统建筑和乡村聚落绿色建造智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减少资源能源消耗。
(十)发展绿色低碳农房。结合当地气候条件、传统习俗等因素,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DBJ04/T4 16-2020)等标准,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推广被动式阳光房等现代农房建造方式,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提高农房能效水平。
(十一)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
(十二)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关停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部分中心集镇、新农村建设集中供热热源设施。淘汰5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和经营性锅炉。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进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广高能效的家电、智能家电,引导炊事、供暖、照明、热水等用能向电气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