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表于: 来自:暖通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启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
《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国家发改委将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通知》明确了零碳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在用能结构转型方面强调: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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